直接答案
欧盟委员会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发布 CBAM 核查与认可指南。向欧盟供应 CBAM 商品的非欧盟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相关方,如计划使用实际排放值,应提前准备装置层面的排放资料并与获得认可的核查员协调;只有完成认可的核查员才进入注册流程,这不是所有卖家的统一注册义务。
事实摘要
这份官方指南面向拟核查非欧盟生产装置排放报告的核查员,以及负责认可和监督核查员的欧盟国家认可机构。欧盟委员会同时公布了核查员进入 CBAM 注册库的程序:认可应当先完成,核查员不得早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注册,并须在取得 CBAM 认可后两个月内完成注册。自 2027 年 1 月起,核查员将在注册库中签发核查报告,使进口商能够在 CBAM 申报中使用经核查的实际排放值。
发生了什么变化
-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 CBAM 核查与认可指南,集中解释核查员和国家认可机构在正式期内适用的要求。
- 核查员进入 CBAM 注册库的流程和时间更加明确:先取得认可,再申请访问;不得早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注册,并须在认可后两个月内完成注册。
- 官方明确自 2027 年 1 月起在注册库签发核查报告,进口商随后可把经核查的实际排放值用于 CBAM 申报。
对卖家的影响
- 影响重点是向欧盟供应 CBAM 覆盖商品的非欧盟生产装置、相关出口商、欧盟进口商和获授权 CBAM 申报人;不在 CBAM 覆盖范围内的普通跨境商品不因本指南新增核查义务。
- 准备使用实际排放值的供应链需要把排放计算、支持材料和核查安排衔接起来;核查报告由获得认可的独立核查员出具,卖家自身声明不能替代。
- 中国供应商即使不是欧盟进口申报主体,也可能被进口商或申报人要求提供装置层面的排放资料、计算依据和核查配合。
重要日期
- 欧盟委员会发布核查与认可指南:
- 已获认可的核查员最早进入注册流程:
- 核查员开始在注册库签发核查报告:
建议行动
- 先按商品编码和官方覆盖范围确认货物是否属于 CBAM,再明确非欧盟生产商、出口商、欧盟进口商和获授权申报人的角色分工。(运营建议)
- 若进口申报计划采用实际排放值,尽快整理生产装置、排放计算方法、原始数据和支持证据,并与进口商确认核查时间表。(运营建议)
- 选择核查服务前,核对服务机构是否已经取得相应 CBAM 认可,并确认其注册库访问状态和认可活动范围。(运营建议)
- 继续跟踪欧盟委员会公布的获认可核查员名单、国家主管机关安排和注册库操作文件,不要把本指南解读为所有卖家都必须自行注册。(运营建议)
待核实与不确定项
- 指南用于解释现行 CBAM 核查与认可框架,并不替代欧盟法规、国家认可机构决定或主管机关的具体要求。
- 核查员实际取得认可、可提供服务的活动范围和注册库访问进度,仍取决于相关认可机构及主管机关后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