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答案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正在征求意见,研究是否要求进口申报披露更多供应链主体、境外出口文件、企业或商品标识及追溯技术信息。当前只是预先拟议规则通知,不是已经生效的新义务;向美国供货的卖家和进口商可先盘点数据与文件,意见截止2026年12月1日。

事实摘要

CBP于2026年9月2日在《联邦公报》发布预先拟议规则通知(ANPRM),围绕提高美国进口商品供应链可视性征求意见。通知提出的讨论方向包括识别制造商、发货人、出口商等参与方,获取境外出口时提交给外国海关或出口主管机构的文件,研究企业级与商品级标识符,以及使用供应链追溯技术帮助识别非法转运。CBP共列出64个问题,并明确这些意见可能用于后续拟定正式的拟议规则;目前尚未形成强制申报字段、适用范围、生效日或实施方式。

发生了什么变化

  • CBP开始就提高进口商品供应链可视性的潜在规则征求意见,但尚未发布正式拟议规则或最终规则。
  • 讨论范围包括进口交易参与方识别、境外出口文件的提交或留存、企业级与商品级标识,以及供应链追溯技术。
  • CBP询问是否应由进口商记录或提交制造商、发货人、出口商、最终交付方以及参与交易的在线市场等信息。
  • CBP同时征求关于实施节奏、不同进口类型和商品的差异安排、小企业成本、数据准确性、商业机密和网络安全的意见。
  • 意见需在2026年12月1日前提交,并应注明案卷号USCBP-2026-1058。

对卖家的影响

  • 当前没有新增强制申报义务,卖家不应把征求意见稿误当作已生效政策修改报关流程。
  • 如果后续规则落地,美国进口商可能需要更早、更完整地取得境外制造商、发货人、出口商及供应链层级信息。
  • 中国出口企业和跨境卖家可能需要向美国进口商提供能够与境外出口申报相互核对的文件、企业标识和商品标识。
  • 使用第三方物流、贸易公司、多级供应商或在线市场成交的业务,应重点评估数据是否能追溯到实际生产方和最终交付链路。
  • 小型卖家、报关行、物流服务商和CTPAT参与者可能受到不同实施节奏或技术要求影响,但具体范围仍待后续规则确定。

重要日期

  • 向CBP提交意见的截止日

建议行动

  1. 按现有美国进口业务梳理制造商、发货人、出口商、进口商、报关行、物流服务商和最终交付方,确认每个主体的名称、地址、角色和可用标识。(运营建议)
  2. 抽样比对中国出口申报资料与美国进口申报中的品名、数量、价值、税则分类和原产地,记录差异及其解释依据。(运营建议)
  3. 盘点能够提供的企业级标识、商品型号或规格标识,以及供应链追溯数据,评估从供应商取得和长期保存这些信息的成本。(运营建议)
  4. 检查与供应商、贸易公司、物流商和报关行的合同,确认谁负责提供、核验、更新和保存供应链数据,并限制无关个人信息进入提交材料。(运营建议)
  5. 如拟反馈实施成本、数据取得难点或小企业影响,可在2026年12月1日前通过Regulations.gov按案卷号USCBP-2026-1058提交有数据支持的意见。(官方要求)

待核实与不确定项

  • 本次文件是预先拟议规则通知(ANPRM),作用是收集意见;CBP尚未确定是否提出正式规则,也未确定最终字段、责任主体、豁免、实施时间或技术方案。
  • 通知讨论了境外出口文件、全球企业标识、商品标识、追溯技术、CTPAT和在线市场等多种方案,但讨论问题不等于CBP已经选择或批准这些方案。
  • 卖家是否直接承担未来义务,将取决于其是否为进口商、与美国进口商的合同分工,以及后续正式规则文本。